推进嘉兴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合作

嘉兴创新券政策要点及使用流程

  • 补贴对象:具有创新需求的,在市本级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与开展科技合作的创新载体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的企业以及在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泛孵化器的创业者。
  • 补贴额度:在申报周期内每个企业最高申领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每个创业者最高申领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各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可自主确定最高申领额度和单项技术合同支持比率。
  • 适用范围: 经“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重点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是创新券的主要接收对象。为本市的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的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专利分析评估、专利质押、专利保险、专利纠纷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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